
近日,杭州海关所属温州海关查获冰毒9.87克。
现场关员在对进境邮件开展监管时,发现一票申报为“纺织材料”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,机检图像显示包裹内含有可疑瓶装物。经开箱查验,发现在衣服、烟、皮带等层层包裹中,有一团被黄色胶带严密裹缠的物品,拆开胶带后,其中为一瓶用热熔胶密封的瓶装精华液,存在人为拆封伪装风险。
现场关员对该瓶“精华液”进行毒品快速检测,检测结果呈吗啡、甲基安非他明、氯胺酮阳性,其中甲基安非他明为冰毒有效成分。目前,相关物品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,并提取冰毒净重9.87克,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置。


海关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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